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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危机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2020-3-28
(撰写:比利时律师:帕特丽夏·蕾雅思)

    (翻译: 中国律师:陈默)
 
合同的自由意志原则意思是:合同双方原则上可以自由地约定哪些情况可(提前)终止协议(合同关系破裂),而不会造成(过多)经济或财务的不良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原则上不可抗力的发生是可以援引的法律依据。不可抗力代表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地情况,此情况不能归咎于造成此情况发生的人。
 
人们经常提到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上帝之手”(相对于“人为”一说)并没有涵盖非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不可抗力的概念。
 
另一方面,请务必注意,根据比利时法律,在公对公的法律关系中,原则上允许合同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不可抗力不构成(提早)终止合法订立的协议。 
 
在公对私的法律关系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不然。
 
可视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也可以是暂时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可抗力最多可能致使(全部或部分)义务中止。如证明暂时的财务困难。 
 
简而言之, 这取决于:
 
– 首先,检查相关协议的所有要素,以及协议的性质和其所涉及的合同各方(公对公还是公对私)
– 其次,“不可抗力”一词所适用的法律
– 再次,新冠肺炎导致的特殊情况是否影响合同履行
– 最后,政府当下的措施是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因此,我们不建议,即使在当下新冠肺炎疫情的大环境下,合同一方单方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我们建议合同双方根据诚实守信原则,遵循合同双方善意原则而继续一点一滴的履行合同。
 
我们建议您首先取得相关法律建议,再启动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沟通。
 
暂时中止合同履行的请求是出于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均应尊重的原则)而采取的 
 
如果事实证明由于政府禁令(如封闭禁令、旅行禁令)而无法履行合同,则需要评估该协议的具体情况和性质,以便采取正确的法律手段或协调解决。
 
很遗憾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在全球蔓延开来,这就需要我们具备国际法的相关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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