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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中国公民申请比利时“单一许可”的一些提醒

2019-11-8

> 申请程序的变化:单一许可是申请程序上的简化,即把工作申请和居留申请合并为同一个申请程序。
> 居留卡的变化:单一许可证(电子居留卡)上标明了其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类别。

有三个不同类别:
➜ 劳动力市场:有限制
➜ 劳动力市场:无限制
➜ 劳动力市场:不允许

今天我们也在这里简单地解释一下“单一许可”政策。本文仅作参考,如有出入,请以比利时外侨局和地区政府的规定为准。

  

注意 :以上只是一个例子,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职业所要求的申请材料都有可能不同,而且这些材料中有一些详细要求需要注意。比如,据我们了解,一位在鲁汶工作的中国公民在首次申请单一许可的时候材料曾经被拒,原因是家庭医生开具健康证明时忘了开具肺结核测试,补上后已成功办理。

申请由地区政府和外侨局联合处理,它们各司其职:地区政府负责处理工作许可申请;外侨局(l’Office des Etrangers)负责处理居留许可申请。
> 申请必须由雇主提交给所属地区政府。地区政府收到申请后会确认文件是否完整,如果文件不完整,必须在15天内补充完整;超出15天的则不予受理。地区政府在收到完整文件后的15天内会将申请文件副本发送给外侨局。
注:据办理过的申请人的经验,强烈建议第一次就把材料交齐,因为补材料非常耗时
 4个月内出结果 一般来说,地区政府和外侨局在4个月内必须做出决定是否向申请人颁发“单一许可证”。申请成功,劳动部门将通知雇主,并给申请人寄送批准单一许可证的决定(附件46),外侨局将把批准工作申请的决定和批准居留申请的决定寄给申请人。
根据一些申请人的普遍的反映,申请单一许可需要的时间比过去长(单一许可办理需要4个月,前期文件准备也需要时间),请申请人尽早前往办理。
>如果4个月还没下来? 外侨局在网站上明确规定:鉴于请求的复杂性和特殊情况,自收到完整材料起120天未办理的,会延期处理,同时会通知申请人。如果延长期过了还没有收到任何否决批准的意见,那么恭喜你!申请人将被视为获得了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他将收到居留和工作许可的证明文件(附件47),以及批准工作申请和居留申请的决定的文件。
在等待核实和查验的过程中,市政当局会出具一份证明信。凭此文件申请人可以在比利时合法停留45天,到期后还可以续一次,总共可以停留90天
如果调查结果是肯定的,市政当局将签发正式的单一许可证(ID卡),授权申请人在比利时工作并居住90天以上。这种单一许可证属于A卡,卡上标注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类别(“无限制”、“有限制”或“不允许”)。
在单一许可证(A卡)到期之前,雇员应提前至少两个月通过其雇主向地区政府申请续签工作许可证,该请求等同于续签居留许可。
在提交了完整文件后,在收到新的“单一许可证”申请决定的过渡期间,市政当局会出具一份证明信(附件49)。凭此信雇员可合法逗留30天,并可续签一次,最长可达60天,但是不允许工作(“劳动力市场:不允许”)。
各地区出台了具体规定,请向所在地区政府了解细则。在弗拉芒大区,等待期为90天,而且在等待期允许工作。
对于持有限期的单一许可证的雇员来说,请注意:工作和居留许可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外侨局有权终止第三国国民的居留许可。一旦居留许可被终止,工作许可也将自动失效。
 如果地区政府终止第三国国民的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将在工作许可终止后的90天后自动失效。在此情况下,市政府将向第三国国民提供临时居留证,但该证件不允许进入劳动市场。
*声明:本文仅作参考,具体请以比利时外侨局和地区政府的相关规定为准。
参考网站:
https://dofi.ibz.be/sites/dvzoe/FR/Guidedesprocedures/Pages/Permis-unique.aspx?fbclid=IwAR1TPmvJDABfBsAs7syQSwzPW7L